婚迁户口可以由人代理,但需要出具个人身份证明,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。一般代理人选择父母或者兄弟为宜,一是可以对个人材料隐私保护,二是公安局提出疑虑时可以随时解答。
婚迁户口可以不是本人去,但当事人应该出具个人身份证明、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。有时候公安局对动迁的材料提出疑虑,建议不到场的当事人选代办人时,优先考虑父母及兄弟。
(1)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(1)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女方父母无子的证明。
(1)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未成年子女随迁须出具其未成年子女归其抚养的证明(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、公证的离婚协议等)。
1、将申请交给派出所办理转,派出所开接纳证明。
2、经审核后转入派出所,符合移交条件,派出所将出具接纳证明。
3、经证明,派出所民警转出后,将派出所移送同意迁出户口,显示该书的协议书。
4、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,到女方派出所所在地,将婚姻状况改为“结婚”,并发给《户口登记证》。
5、双方带户口本,女方户籍证明、结婚证、身份证,到男方村(居)委会证明,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,报备公安局。
6、审批成功后,既可以在网上办理迁移,也可以到女方派出所把女方的户口迁回来。
7、男/女方迁户后,重新申请新的身份证。